作者: 更新时间:2018-07-16 17:13:32 点击次数:次
我处于2018年6月7日对西区21号楼约750方的建筑垃圾清运出校项目进行了询价采购招标,中标单位为“宿州兴利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”,中标价为13800元整。
但因时值高考及宿州市的中考期间,市内禁止建筑垃圾外运,又因宿州市的严格管控各类环境污染,也严控垃圾外运,一直不能实施垃圾清运。在此期间,21号楼住户在不停装修,又在不断倾倒垃圾,到目前为止,该堆垃圾约有950方,因客观原因及工程量增加,不能继续实施原项目,中标单位要求废标。
我处认为中标方提出理由符合实际情况,经上级领导同意予以废标,同时因后续还会增加不少垃圾,场地垃圾已堆满,雨季来临,情况紧急,将尽快对该项目重新询价采购招标。
特此通知!
基建处
2018.7.16